欢迎来到“莲都区市场监管局普法小课堂”
今天我们要来讲讲保健品销售领域的
虚假宣传相关案件
话不多说
小编先带大家看一看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件
真实案例
年9月25日,一家位于花园路上的名为丽水市星X保健品有限公司,被莲都区市场监管局处以共计万元罚款,该案的判决让许多曾经投诉过该店的消费者纷纷拍手称快。
据调查,丽水市星X保健品有限公司通过向消费者分发宣传单页、卡片、电话通知、赠送礼品等方式吸引老年消费者参与宣传活动。在宣传活动中,丽水市星X保健品有限公司采取集中宣传、会议营销的经营模式通过虚构“全国慢性病的帮扶工程”、“全国健康万里行”、“中医中药中国行推广活动”、“中国养生健康大讲堂”等活动,让老年消费者放松警惕。
同时又宣称保健品可以治糖尿病、高血压等心血管疾病,吃了保健品心脏会好起来,睡眠会好起来,心血管疾病得到改善,能够多活5-10年,夸大保健品的功能,谎称保健品具有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误导老年消费者判断思维和消费思维,让老年消费者纷纷购买其经营的保健品。
怎么样?
有那味儿了吧!
这个套路是不是非常熟悉
想要掏空您的钱包“拢共”分三步:
第一步:发放小礼品,吸引消费者
送您一筐鸡蛋,请您里边请哩!
第二步:以开设“健康讲堂”为名销售保健品
50年前,隔壁村连小学都没毕业的王二傻,
竟然成了宇宙生物科技领跑者王教授?
第三步:打亲情牌,固定客源
称呼“叔叔、阿姨”
完全体现不出亲热感
直接叫“爸爸妈妈”“爷爷奶奶”
更可恶的是许多无良商家还想出了许多洗脑招式:
子女不让买就是不孝顺
没什么效果?
肯定是心不诚!
老毛病更严重了?
说,是不是又偷偷去看医生了,看了医生这保健品就失效了!
以案说法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当事人在产品销售宣传活动中通过虚构事实、虚构相关人员身份的行为,吸引老年消费者参加其销售宣传活动,并在销售宣传活动中宣称所推销的保健品具有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误导了老年消费者的判断思维和消费思维,属于对商品的功能作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市场监管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关于“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对当事人虚假宣传的行为作出65万元的罚款。温馨提示
1
切记保健品不是药品,并无疾病预防、治疗功效,不能代替药物;
2
选购时注意查看产品标签说明书、保质期、储存方式、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号等信息,查看包装上是否标注有“蓝帽子”及保健品批准文号,这些都是判断产品质量状况的必要依据。
3
建议消费者根据自身的健康和膳食情况,咨询医生、营养师等专业人士的意见后,合理选择保健品。
不要以为只有老年朋友才会因为保健品交智商税哦
许多年轻人也一样会将保健品当药吃哦
什么你不信
上几张小编精心马赛克的图片
让您感受感受
是不是“同样的配方,同样的味道”
最后,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保健品不能代替药品
保健品不能代替药品
保健品不能代替药品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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